各位股东: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银保监发〔2021〕43号)文件要求,我行对大股东五华县公共事业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度的持股情况、资质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情况、履行承诺事项等进行了评估,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所持股权情况
至2022年末,五华县公共事业工程有限公司持有我行的股份5522.01万股,占总股本9.85%,持股比例居于我行首位,是我行的大股东。
二、主要股东资质情况
五华县公共事业工程有限公司是五华县财政局100%控股的国有独资企业,企业成立时间为2013年5月8日,营业范围:城镇基础设施工程、农业、水利、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及相关项目建设的策划、投资、经营、管理;农业种植、开发;林业苗木种植、开发;园林绿化;建筑安装;设备安装;旅游综合开发;国内贸易等,注册资本为26000万元。五华县公共事业工程有限公司于2014年开始入我行股份,2018年五华农商银行改制时,聘请了北京天铎律师事务所对全部股东资质进行审查,根据《北京天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五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资格审查的法律意见书》(天铎法意字(2018)字第30号)中的审查意见,五华县公共事业工程有限公司股东资质符合监管有关要求。至报告日,其股东资质情况未发生异常变化,入股资金来源合法。
三、财务状况
至2022年末,五华县公共事业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736691.52万元,总负债314110.32万元,所有者权益422581.20万元,营业收入62015.58万元,净利润5453.44万元,主要财务状况较好,经营稳健。
四、上一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我行对五华县公共事业工程有限公司关联方综合授信12500万元,至年末,用信余额11750.23万元,占资本净额的8.29%,符合监管要求。
五、行使股东权利情况
五华县公共事业工程有限公司能够遵守《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广东五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和义务,未发生违规干预、插手我行经营管理情形。2022年度,因其质押股份数超过50%,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的相关要求,我行限制了其在股东大会及派出的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至报告日,五华县公共事业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率已下降至46%。
六、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机构股东承诺关联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五华县公共事业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向我行签订了《主要股东承诺书》,能够履行承诺书中关于声明类、合规类、尽职类的相关承诺事项。
七、落实公司章程和协议条款情况
2022年,五华县公共事业工程有限公司能够遵守《广东五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协议条款,支持我行将党建、股权管理的相关监管要求及股东的权利义务等写入公司章程,并遵照执行。
八、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情况
2022年,五华县公共事业工程有限公司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依法合规经营,未发现违法违规及违犯监管规定的情形。
广东五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5日